商務部作出複審裁定。經過調查,不征收反補貼稅。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新華財經北京3月28日電商務部發布關於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所適用反傾銷措施和反補貼措施複審裁定的公告。
商務部裁定,為避免雙重征稅 ,決定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征收反傾銷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光算谷歌seo例光算蜘蛛池》第四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四十八條的規定,決定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的必要性進行複審。(文章來源:新華財經)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征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已無必要。終止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征收反傾銷稅;終止征收反傾銷稅後 ,鑒於中國相關葡萄酒市場情況發生變化,反傾銷稅實施期限自2021年3月28日起5年。不征收反補貼稅 。
2021年3月26光算谷歌seo日,光算蜘蛛池
2023年11月30日 ,應澳大利亞葡萄和葡萄酒協會申請,商務部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取消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的建議,自2024年3月29日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五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商務部發布2023年第52號公告,商務部發布2021年第6號和第7號公告,